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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信访事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8 19:24 已回复

尊敬的宜宾市信访局领导您们好,对于某事业单位部门,对信访人错误的回复,现可以重新申请回复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0 14:11

网民朋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于1月19日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情况。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若您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宜宾市信访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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