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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蓉漂在成华区购房的增值税问题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kakaluote1  2021-01-18 13:4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是一名毕业于成都市本科大学的蓉漂,2020年3月终于等到满足成都市的购房资格。在8月份看中一套二手房,本人于8月与房东签署了购房合同。该房屋于2020年9月14日前已满2年。由于房东房子存在外债导致房子查封未解除债务抵押,在9月1日担保公司的监督下,本人支付房东一部分钱来先完成外债解除查封。由于解除查封需要房东和法院沟通有一定的时间,导致结果9月14出台了房产新政将增值税从两年免征调到了五年。导致我的交易可能多了八万的增值税,增加了购房成本让我无力支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如果在新政实施前已经有相关的定金交付或合同签订,同时满足在新政实施前交易的房产已经满2年,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网签和过户延迟,可以在递交相关原因的佐证后,认定为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现有以下问题寻求解释及帮助:

    

       针对我们这种新政出台前签订了明确的购房合同,但是由于房东的外部债务无法网签,本人也根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担保公司的监督下先房东支付了相关购房款项被房东用于解除查封。是否属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网签和过户延迟,可以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

     

      请求相关部门及领导考虑新政策带来的一些具体实际情况,给出一些指导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帮助普通老百姓维护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7 10:03

市民: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表示买卖双方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印发之日前就所购房屋已发生实际交易,但未及时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现咨询如何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按照原政策执行。
《通知》印发之日前符合存量房交易限购限售条件的,买卖双方申请增值税按照原政策执行的,应提交限购限售审查以及实际交易行为审查材料(通过中介成交的由中介统一办理)。限购限售材料包括产权证、户口本、社保等资料,实际交易行为审查材料包括新政前签订的合同、银行确认的转账凭证等内容。
成都市住建局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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