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扣缴义务人非实际工作单位,而是纳税号为91511902MA65G6JC5F的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人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未曾在该单位工作过。本人在2021年1月11日发现后,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申述,但未得到任何回复及解决。2021年1月15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电话为08275180909反应相关问题,其告知需联系具体经办人员并告知经办人电话。当日,10时49分和11时30分电话联系号码为08275553921的经办人员,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诉求:
1、请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我被多扣的个人所得税;
2、让我的个人所得税APP上不再显示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我的扣缴义务人;
3、请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书面证明我与该单位无任何关系,没有在该单位就职过;
4、请相关主管部门对这种行为加强监管,若可处罚建议处罚。
网友:
您好!2020年1月15日,您在问政四川网站发帖反映“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扣缴义务人非实际工作单位”。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查,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您个人信息进行任职受雇登记属实。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查询并询问企业,企业未以您名义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该企业已对相关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
二、2021年1月18日上午,我局对巴中蜀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出具您从未在该企业任职受雇、领取工资报酬的情况说明,企业已按此要求办理。同时我局正在对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相关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并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