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月4日蓉昌高速87公里750米至75公里660米处驾车行驶,该区段高速限速80公里/小时,我的行驶速度是90公里/小时,超速12%,按交通运输部在近日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20年1月1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与解释。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