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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新户籍政策出台后,拆迁新增人口上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5 10:4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龙泉驿区西河镇的村民,目前处于拆迁过渡期(户口仍然在村上,未迁至婚前所购的商品房处),配偶为农村户口,因为我婚前购房,导致农迁农,迁入拆迁过渡特殊公共集体户遇阻,无法享受合法的拆迁过渡期新增人口待遇。因为这个事情我已经前前后后向村委会/西河镇拆迁办/户籍办咨询了2年,村委会表示只要户口能迁过来就可以享受拆迁待遇。但是户籍办人员根据成都市现行夫妻投靠政策落户地优先顺序之规定,表示配偶户口只能迁往本人婚前所购商品房处成为户主(配偶在成都已连续缴纳6年社保,且在高兴区新北小区办理居住证),借此配偶的户口将成为居民户且不在本村拆迁过度期的公共集体户内,将无法享受35平方的安置待遇,只能享受17.5平的安置待遇。本人认为在省公安厅与省民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8个厅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规定后,自规局/人社局/街道办等就拆迁新增人口上拆迁过度特殊公共集体户问题,没有进行协商,各自为政,与之相配套的新增人口上户新政策迟迟不出台,导致新增人口享受合法的拆迁待遇受阻。在龙泉区政府没有出台拆迁特安的政策背景前提下,我恳请政府能够组织自规局/人社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落实拆迁过渡期新增人口待遇的政策,实施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5 14:24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8 11: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新户籍政策出台后,拆迁新增人口上户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事项及诉求
您是西河街道东风村11组的村民,求助并按户籍政策出台后,拆迁新增人员上户的问题。
二、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情况
经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根据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会商及工作推进会》文件规定:未享受人员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员成员身份认定,已经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员,且户籍登记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2012年2月17日后)的新增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对象:新婚初婚,将户口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且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申请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配偶。
三、送达情况
2021年2月1日,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您邮寄送达了《关于刘小英反映西河街道东风村11组拆迁新增人员上户问题的回复》。
四、结案意见
关于您反映西河街道东风村11组拆迁新增人员上户事项已得到妥善处理。经我局审查,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程序规范、完整,相关附件齐全,建议结案。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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