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书记你好!
我是2013年仁寿县视高镇的拆迁安置户,我们一家7个人,等了这么多年了,在2019年9月终于等到安置房,但是当时视高政府已经推行《安置贷》政策,我们安置的3套房子上均有31w+的安置贷,我们小家庭4口人就有2套房子的安置贷,每月是政府还款,但是还款信息每月会发到我老公农业银行APP上,挂在我们两个人名下的,还款时间是2019年-2024年,共5年。
因我们工作在成都,有成都的购房资格,计划在成都买房给孩子上学。因为有安置贷,所以咨询了农行,银行现在的按揭买房是认房认贷,且是查全国贷款。目前我们头上的安置贷有2份,属于银行拒贷的情况,这样我们就不能再成都买房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申请政府提前还清安置贷吗,或者可以出具证明这2份贷款不属于我们个人吗?
我们支持政府的各项安置政策,也希望政府能解决下我们购房贷款的需求,给予解决办法,谢谢慕书记!
此致
敬礼
2021-1-12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您咨询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可以向仁寿县视高街道办事处安置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申请提前还款,由视高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