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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名字更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2 15:37 已回复

现在是2020年1月12号,已经按照国家颁发的新民法典执行,新法规定 自然人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本人是简阳户口,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去申请办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19 15:54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07〕86号文件规定:“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姓名或姓名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的;姓名中含冷僻字的。”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请提供以下材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领取或上网下载);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随父或随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的出具)(原件);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出家或还俗的证明(出家或还俗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19日9时40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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