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1年12份退伍,当时分配在地方农业局下属单位(园艺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7年地方政府为了要我们单位的土地指标(改制了),但由于改制时有问题,所以到现在也没人告知我签劳动解聘书,现在也仍然在管理一分国有资产(房屋和荔枝、青果树),但07年至今县政府和县农业局就给我 断交了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也无工资,请问领导些法我是否 实用?我要求补缴这13年的保险和补发工资……这十几年去找政府,回复就是正在研究正在讨论……我该咋办?已拖欠14年的工资和保险等其它福利待遇,四川省合江政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我是01年12月退伍,当时分配在地方农业局下属单位(园艺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7年改制了,现在也仍然在管理一分国有资产(房屋和荔枝、青果树),没人告知我签劳动解聘书,但07年至今县政府和县农业局就给你断交了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也无工资,要求补缴这13年的保险和补发工资等其它福利待遇的问题”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 国营合江县园艺场建于1959年10月,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企业管理,国营合江县园艺场改革时有职工73人,其中在职40人,退休33人。
2007年,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国营合江县园艺场进行改革,县政府成立了改革工作指导组,国营合江县园艺场成立了改革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听取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职工代表会议、职工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六下六上”反复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国营合江县园艺场改革方案,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改革。
改革前原在职职工的工资、退休职工养老金多年未发足,改革时区分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发解决在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和退休职工养老金,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社保局,从2007年9月起,退休职工都全额领取了养老金。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并衔接补缴养老保险费。你符合改革领取安置经费的条件,经多次与您联系沟通,因暂无其他安置方案,仍按改革方案给予一次性安置。
关于“没有告知签劳动解聘书”问题,改革时依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法〔2002〕40号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聘用单位被撤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改革前你签订的聘用合同为短期合同,你的合同期满且未续订聘用合同。改革后单位不存在,单位职工身份自然消失,无需签订劳动解聘书,且无人安排你去管理房屋、荔枝和青果树,因此要求补缴改革后13年的保险和补发工资、福利无政策支撑。如有疑问,请咨询:0830-526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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