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各敬晓文,住剑阁县开封镇,我于2018年与碗泉乡大林村村民,梁银德,周明,李勇生签订,建房修建合同,当时乡村都说按同步搬迁给每户补助二万元,工程完工后,三户都说政府没给他们支付,我2020年6月在网上立案通过后,开封法庭迟迟不给我立案,说被告在外务工,请问,被告联系方式一直畅通,为什么就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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