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厅领导,
您好,
我的户口位于成华区,现在在国外工作,正在办理签证延期。申请签证需要中国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在由公司向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了介绍信,让我爱人前往办理,但是辖区派出所在出具的未刑证明中,手工添加了“证明时间截止2019年03月31日”描述,导致该证明无效。派出所添加该描述的原因是查询到我的出境时间是2019年03月31日,我查看了相关政策,开具无犯罪证明不应该与出境时间关联,因为该证明证明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犯罪,2019年3月出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更不可能由中国法院宣判有罪,请领导明鉴和指导,通知派出所删除不必要的描述,感谢!
另外,我也参考了深圳市公安局的无犯罪证明,其中并不会由证明截至日期,并会查询“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资源库”。
多谢!
吴君: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立即责成白莲池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白莲池派出所调查,您户籍地在白莲池辖区一里塘西巷55号5栋1单元6楼2号,自2019年3月起已出国,按照相关规定,只能出具其在国内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处理情况
白莲池派出所民警再次咨询了成华分局户政管理大队,获取了开具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居民无犯罪记录模板,并再次拨打的电话通知您到派出所按照规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此类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6日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理解。
联系电话:白莲池派出所值班电话028-84088752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