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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随迁子女入学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07 01:19 已回复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成都金牛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材料中第5条,截止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其中第3条,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我已居住在金牛区11年、2021年我的孩子就要面临小升初、忙于工作却未及时去更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今年8月份才去更新了备案和更新了居住证,但是到明年5月不能达到满一年要求,除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还可以以其它方式证明吗,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社保也已连续缴纳7年多了,可以代替证明已在金牛区多年吗?以代替办理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吗?这样还能不能参加统筹入学在成都就读、请相关领导帮忙落实下,在线等待,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12 16:02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调查:您与小孩为泉州户籍,您小孩目前在新桥小学就读六年级,应于2021年小升初。因您租房登记备案凭证2020年8月才取得,居住证也是8月才更新,现咨询如何办理随迁子女小升初。
若小孩户籍在申请随迁子女办证入学时仍在中心城区以外,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 号)文件精神,在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2021年5月1日之前已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入学时优先在公办学校安排学位;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因其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2021年5月1日之前不满一年,不符合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条件,建议您联系孩子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其小升初回城生手续。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月8日9:25与您电话联系,您已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直接拨打金牛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电话(028—87769786、87798210)。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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