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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阆中占非机动车道违规收停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06 10:39 待回复

阆中市占非机动车道收停车费,而非机动车无路可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出事故谁负责。阆中市政府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开始对路边划线停车位进行停车收费,收费项目为【公共资源占用费】,现想咨询收取路边停车费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法律支持。



① 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得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无论是市政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的做法,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没得法律做支撑,就没得合法性!



②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老百姓使用。不应该由市政部门来进行经营。因为我们公民在购买燃油、车船税,路桥费的过程中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和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③ 最新《交通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个人和单位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也就意味着路边停车位是公共的,没得任何人能以各种名义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



④ 最新《交通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并没有要求当地政府进行收费。



从已知法律法规中均未发现有法律支持市政收取路边停车费。而非机动车无路可走,老百姓安全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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