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叶梦思,在微信认识了成都豆荚精选网络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经协商,我花6000元,开3场直播,每场直播不低于3000元的流量费。并合同承诺,若提供假数据,马上全款退回费用。2021年1月4日下午2点开了一场直播,直播间并没有出现的买流量行,并且下播后给出了假数据来忽悠商家,根据合同约定,成都豆荚精选给出假数据,涉嫌合同诈骗,请求领导调查,给出我们商家一个说法。感谢领导
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自己花了6000元,成都豆荚精选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假数据,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话人叶梦思反映:“ 自己从微信上认识了成都豆荚精选网络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后与豆荚公司签订合同,豆荚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服务并提供假数据,导致其损失6000元。”
二、处理情况:
收悉叶梦思反映的诉求后,我局立即进行调查,成都豆荚精选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1栋1单元2层6号,法定代表人邱鹏。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1年1月7日10时许,我局经侦大队民警与来信人叶梦思取得联系,叶梦思称自己在广东,不方便来成都,民警详细听取了叶梦思的诉求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告知叶梦思其反映的成都豆荚精选网络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约的问题属于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后,来信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