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您好:本人于2014年因刚需购入本市某楼盘一户住宅,结果刚刚合同网签备案后工地便停工烂尾,现在准备重新再买一套解决刚需问题,但听说购买第二套房的房产税收要高出许多!现就此问题请教相关领导同志:这种情况算是购买第二套房吗?可以向相关部门说明或申请按首套房比例缴税吗?如果可以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谢谢!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纳税人咨询已经购房未接房情况下又买一套住房,是否作第二套房处理,如仍申请按首套房缴税需要哪些资料,税务机关回复按照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仍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收契税,不会调高很多。同时是否属于第二套房由住房建设部门认定,具体申请资料需咨询住建部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