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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01 21:5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青白江区清泉镇八仙桥社区7组的村民,我的父母早年过世,兄弟分家,我是一个人户,有个妻子户口在新都,己拆迁安置,因其前夫死与其有一定的关系,与前夫父母和妹妹关系很倔,在怨她,告了她,以过世致人死亡罪,被判三缓四。有一个女儿现在也不给她养,由于那个原因,也不方便一个人在那边居住。12年冬经人介绍与我相识,一直在我家居住,因其智力有问题,身体又过于肥胖,没有出去打工,一直由我挣钱养家,所以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每个月挣的钱基本够用,没有多少结余,日子勉强能过。
我的房子在2018年3月欧洲产业城拆迁中拆迁了。现居住在福洪镇,过渡费320一个月,租房都不够,每年要补贴1000多块钱租房费,既然这是拆迁政策标准,也不能搞特殊这个我就认了。前几个月,我们这边的安置房开始动工了,我就问了村上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选择2个人的户型,一个人的户型确实住不下,超出的愿意补差价。回复说那不一定。这就把我急到了,明明拆迁政策可以选择跨户型补差,为什么到现在就不行了,心里很忐忑啊,吃饭也不香,连晚上睡觉都睡不好,心里难受得很啊,要是只给一人户型,叫我怎么去住啊?
后来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前几天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给我来了电话,解释说,要把后来迁户过来的和后来新生的先安置了多,(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死了的都要修安置房,这个我当时没有问,估计也是)。到最后了才考虑我这种问题。他说具体要安置多少人,现在都还不清楚。当时我就质疑了,既然都不晓得安置多少人,那怎么造计划怎么修呢?这就奇了怪了?我心里一直在想,死了有可能有,后来的后生的也有,就把我这个又买起商品房,又住不下的弄到一边上单独对待,补差价都不行。这到底为什么?像我这种情况不多,为什么就偏偏不肯放过我,要执意对待?请问叫我以后去住,难道政府搞拆迁不是想让老百姓过得更好吗?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就把我的问题当成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来忽视吗?我心里很难受,非常难受。在不是区别对待时候就己经区别对待,因为没有考虑到存在的反映到了的真实情况,没有想办法去解决,而是漠视。这个让我有时想起有点心寒。
这次又来给领导添麻烦,深表歉意,还是希望领导能帮我解决问题,不要在奔小康的路上把我撂下,我乞求了。祝领导们新年快乐,我是好孩子,放我一把吧,谢谢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15 15:49

黄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清泉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黄先生反映安置房跨户型的问题。按照区政府办转发区国土局等部门《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3〕23号)的通知第三点第(七)条文件规定:住房安置以家庭户为安置单位,按家庭人口选择对应户型。非安置房户型原因,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
2021年1月12日,我镇工作人员电话与黄先生联系,将处理情况已告知,黄先生对处理情况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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