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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交通协管员有权利贴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30 14:25 已回复

成都市金牛区金芙蓉大道陆家水果市场门口,因往陆家水果市场送货本人一辆小型货车冀AL77Q3,往陆家水果市场送橘子。暂时停放在陆家水果市场门口对面路边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正常通行的位置,附近也没有设置停车场,而交通协管员张强在2020年12月30日上午12:26给我贴了一张粉红色的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请问区长交通协管员是否有权利张贴告知单?是否应该在水果市场附近设置停车场方便拉送货司机停车?并且当时我看到张贴告知单时候希望协管员张强给与撤销未果。希望区长能帮助解决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31 15:4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警务辅助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图像记录,记录车辆停放位置等信息,可以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该处水果市场内可以停车,陆家村八组红光停车场、古柏村三组邦合停车场都在500米范围内。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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