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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请阻止破坏环境等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29 13:31 已回复

现有一村民(五灵乡丁字桥村一组一村民)未取得施工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破坏周围居住环境、破坏水源、修建养猪场,请给予阻止为谢!
  该村民占用林地修建养猪场。该地址附近村民较多,修建养猪场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和水资源,影响村民生活!该地址离村民饮水井也较近。选址居于高位置,后期废水影响当地水田等耕地。该选址位于我们程宗祠堂的上方,是对我们的侮辱!请给予阻止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部县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08 17:13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向南部县委书记反映:“南部县五灵乡丁字桥村一组一村民未取得施工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破坏周围环境,破坏水源,修建养猪场。该地址附近村民较多,修建猪场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和水资源,影响村民生活!该地址离村民饮水井也较近,选址距离高位置,后期废水影响当地水田等耕地。该选址位于我们程宗祠堂的上方,是对我们的侮辱!请给予阻力为谢!”针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组织畜经股、五灵乡畜牧兽医站人员现场核实、调查处理。2021年1月5日我局畜经股副股长雍兴强、五灵乡畜牧兽医站站长马明元、丁字桥村纪检员程和平一道深入信访人所反映在建的养猪场,业主程邦强,本村人,在建猪场位于程邦强老房子后边,长20米、宽8.5米面积170平方米,属于养猪专业户。根据相关规定,在修建养猪场前需办理用地审批,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精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我们已将有关情况与五灵乡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现场解决。感谢网友对我县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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