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领导:
我想咨询下分户问题。
我家在简阳市赤水街道先明村,现已结婚成家。现想要将户口分离,将自己独立成一个户口,将自己户口上在自己家的一个偏房上。
不知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可行,办理的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的户籍在简阳市赤水街道先明村。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文件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第十七条:“〔立户材料〕(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住房立户提供);(四)房主同意立户的声明、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城镇地区无房证明。(本市农村地区居民,租赁城镇地区成套住房的提供)”。
因您未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