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20年5月在绵阳凯厦花园购买二手房,装修入场时,我主动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直接让我交了0.1元/m²的装修服务费,(共计175元)跟我同时期装修的有三四家(A区12栋5楼、A区13栋7楼等),经我多次上门询问取证,物业公司未曾收取别家的0.1元/m²的装修服务费,为何只向我收费,我是外省户口的原因嘛?还是A区12栋5楼、A区13栋7楼两家业主是领导啊?我多次向物业公司询问收费依据,物业公司从无正面回应。为何物业公司要看人收费?即使收费为何没有政府物价局定价?此情此状令人寒心,为此恳请领导核实处置!
四川省天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收费,看人收费,恳请领导前来检查,还民以公道,还民以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凯厦花园A区12、13栋业主急盼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辖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走访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与您现场沟通和物业查看资料了解到您所反映的在凯厦花园购买二手房后装修入场时已向物业缴纳了装修管理费,同时物业未向其他装修的业主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情况基本属实。
2.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方是可以收取装修期间的管理服务费用,您反映的其他三四家未收取费用的业主,其中由于一家业主长期不在,因此未收取到装修服务费,但业主承诺会近期缴纳。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物业方联系该业主及时补交装修期间的服务费用,并要求物业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3.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目前未缴费的业主已补交相关费用,且物业已对收取的相关费用进行了公示。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