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
我是仪陇县金城镇人于91年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94年退役按国家政策被县退役军人按置办按排到县电力公司(同年15人)。旦至今单位以种种理由拒收,可同年15人中除了我已全部接受。
二十多年我一直在找相关单位和政府可至今也没有谁给我一个解释和说法。相关单位违背了国家公开、公平、公证接受按排退役军人的政策和精神,难到没有关系,没有送钱就可以置国家政策规定不顾吗?零九年你当县长时还找你反应问题,你签字让民政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可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希望此留言能有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