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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落户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25 00:40 已回复

您好!请问,我未婚妻是简阳石桥人,我的户籍四川广安,在成都市同一单位购买社保已满3年,和我未婚妻共同在简阳市购买了80平的二手房。请问我是否可以把我的户口迁移在我如何才能把户口迁移在我未婚妻的户口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把户口迁移在自己的房产上又需要哪些条件?希望您能说的更详细易懂。谢谢您的耐心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30 13:4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未婚妻的户籍在简阳市,属本市人员,您的户籍在广安市,属成都市外人员。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规定:“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虽然您在成都市的社保已满3年,但您还未与您的未婚妻登记结婚,也未在成都市办理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因此您提出的迁移要求,待您满足连续居住满3年后,可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以上情况于2020年12月29日15时10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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