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省的普通公民,被冒名登记为成都某一公司股东,该公司有负债,以我未缴出资款,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我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我的冒名登记,在行政诉讼中,因诉讼中第三人涉及刑事,行政诉讼被驳回。但是查封我房产的执行法院还是要继续推进执行我的房产。我该怎么办,请司法厅的领导能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