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安州区 » 安州农村拆迁以2012年标准是否合法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安州农村拆迁以2012年标准是否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22 22:27 已回复

我是安州区联丰村小组的,根据国家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要三年调整一次,安州区用2012年的拆迁标准是否存在明显违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06 10:52

市民:
您好!花荄镇在开展拆迁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拆迁。拆迁补偿按照四川省批复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绵府函〔2012〕200号文件)执行,目前无新的补偿标准。我镇坚决依法、依规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新标准出台后,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