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2019年毕业并留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至今一直就职于高新南区的一家企业。去年年底通过公司所在园区工作人员的政策通知,我了解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截图如下)
图1.
图2.
从图1的“申报范围”来看,本人符合引进人才的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留蓉工作”,即满足条件D;但是图2“奖励标准”(一)中第2条又写明“D类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19)》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给与安家补贴,这条要求中用了“和”字表达,阅读完之后本人便疑惑了,“和”字在逻辑关系上是表明“同时满足的意思”,若要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给予安家补贴的话,我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本人已认真学习了《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19)》)。于是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根据文件表达,是要同时满足才可申请”。所以我以为自己不符合条件,便没有提交申请。
直到今年9月(2020年9月)市里人社局的老师来园区宣讲人才政策,我才得知“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留蓉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即可申请上述人才补贴,而不需要同时满足”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19)》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的条件(宣讲PPT如下图)。
图3.
也就是说虽然我完全符合政策条件,但是因为文件表达不明导致误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9年度的人才安家补贴。于是立即联系园区工作人员再次确认,同时也请他们联系高新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咨询能否补交资料,得到的回复是“不予补交”。昨天“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下发(文件内容和文字表达和2019年的通知一样),我于今天下午(2020年12月22日)再次联系高新区人社局的老师,“能否补去年的资料,其他条件均符合,因为没有理解文件表达,去年错过了申请”,工作人员直接回复“就是不能补,没有机会”,还表示“很多人和你一样的,错过了”。
正如宣讲老师PPT里所写,成都市政府颁布的人才安家补贴是为了支持更多的在蓉高校毕业生留蓉工作,可是现在看来,该项政策在落地时并没有很好让符合条件的人才知晓,且存在传递误差(一个“和”字引发的歧义;若是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应该用“或”字表示,而不是“和”字,这个中学语文课知识点不言而喻)。在成都求学近10年,和很多同学一样因为喜欢这个城市,我们在博士毕业后选择留下工作,感谢成都市政府对人才的支持,也是因为这样的重视,让成都留下和吸引了越来越多人才。所以在这里给书记建言,希望能把人才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希望能给我以及工作人员口中说的“很多像我一样的人”重新申请的机会,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让我们感受到成都政府对人才的诚意,毕竟三年总计7.2万元的补贴对刚毕业的个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希望书记理解。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您,就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的问题进行沟通,解释相关办理条件及流程,您表示知晓。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2月24日10时35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疑问,可拨打028-85155164进行咨询。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2月25日与您电话联系,已为您解答相关疑问,并告知您错过申报时间不能再次申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