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是南充市南部县皂角乡的村民,由于有人在皂角乡违章修建大型养猪场,先向镇领导、县领导反映多次无果,所以特向市领导反映去核实修建养猪厂一事,并申请政府部门能拆除此建筑。原因如下:1、皂角乡是红色革命根据地,有苏维埃政府旧址2、猪厂修建占用农民耕地 3、猪厂位置建于离场镇居民直线距离不足50米,在人口密集的上风口,将会对居民造成严重的空气、水源污染,疾病传播等带来不可预见的危害性。请领导体察民情,还我们美好家园,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