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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贪腐现象
2020-12-13 0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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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领导,以下是元坝区朝阳乡南马村9组的三件事希望给与解决,(几个月前有人向镇上反应过但不了了之) 一、1982 年国家土地山林承包到户,我们社把土地山林承包后,只剩下龙干河一块荒山大约20亩左右没有分到户,而归集体所有,到2001年王兴应当队长时生产队组织群众造林栽树,2005 年计划分到户下,结果未落实,一直属于集体所有,2019 年南马隧道动工后该处占用赔偿共- -万四千多元,本应属于集体所有,结果却被几户人分了,林权证山也被现任村长王德强填在了他们几户人名下,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之下王德强以前担任九社队长时私下填在他自己和几个关系好的名下,把集体林侵占成私有,开了几次社员大会依然没得到解决,他们的理由是在自己的林权证上了,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二、2016年硬化七社、九社公路,村长王德强为了自己私人利益,从七队到九队上头把公路接通,使多出600米硬化路面,让本来可以硬化到每户人的入户路变成了他一家人的自由进出路。在施工过程中,因要过七队山林,为使连接路顺利通过,他承诺七队使用挖掘机费用由村上负责,共花去7500多元,再加上值班人员工资,共一万四千多元,九队群众只同意监工两个人(王兴应、王兴志)工资九.队支付,结果这一万四千多元都由九队从隧道赔偿款里支付了,却把钱打进了王德强的私人账户,群众会.上群众反对激烈,结果却依然按照王村长的意见办了。账目到底什么情况,群众依然不明白,希望领导能让我们村社领导为我们解释清楚。 三、2018年昭化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表公示时,南马村九队公示表中,大队领导张志璐(南马村书记)、张志才(南马村十社社长及其妻子王再芳)、王德强(南马村村长)、张德红(南马村九队队长),他们几人的补偿每个人一千多元,而我们群众才几十元钱不等,老百姓不明白!更何况,张志璐、张志才、王再芳不是九社的人,居然也在九社领补偿款,这是什么原因呢? ? ( 具体情况有.2018年公示表附后),希望领导能就公益林补偿政策给群众宣传说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1-01-26 1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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