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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要求成都锦江区深圳对金桥梁平台立案 打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11 13:27 已回复

我是深圳前海金桥梁P2P网贷平台出借人。金桥梁注册地为深圳,自2015年3月成立至2018年底的经营地为成都市锦江区芷泉街时代8号6-1,2019年1月至今年10月的经营地为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11月以来已经人去楼空隐藏了办公地点。金桥梁公司实际经营团队、办公场所、平台主要业务也均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
金桥梁平台的违法犯罪事实,已经由深圳南山金融办和经侦查实,平台运营期间自设资金池,所谓的银行联合存管更是子虚乌有,所谓的清退就是打折收割出借人和联合壹物商城债权换物。深圳南山经侦和金融办已于11初到成都锦江区,把金桥梁违法犯罪事实向锦江区深圳通报,要求锦江区经侦对金桥梁立案打击,我们受害人12月份到锦江区经侦要求对金桥梁平台立案。
 
在犯罪行为已查实的明证下,为什么成都锦江经侦不能对金桥梁平台与壹物倾城的犯罪行为依法立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15 20:0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7月,水井坊派出所在对辖区单位进行清理时,发现时代8号3106室的金桥梁公司涉及异地经营情况。经核查,该公司为深圳前海金桥梁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2106A,法定代表人为虞志平,经营范围是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从事保理业务;资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从事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该公司在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时代8号3106室租房经营。
水井派出所民警立即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8月16日,该公司整体搬离,撤回深圳经营。鉴于金桥梁平台系深圳前海金桥梁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且深圳市互联网金融整治部门纳入整治的事实,分局将密切关注该公司动态,积极与深圳市相关部门联系,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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