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简阳户籍摩托车,已经八年了,想报废,但是放了一年了,车子已经完全不能骑了,问一下可不可以直接拿牌照,行驶证,登记证去车管所注销,摩托车当废品处理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人,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不能作为废品处理,您需要将报废车辆交售给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由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解体业务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再到车管所办理注销业务。简阳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站地址:简阳市简新大道南路,咨询电话:13982929488。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2月15日15时52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695014。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