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大邑王泗420安置房,对搬迁户的具体收费标准?
为何以前已经结算完毕,到现在分房子了,又要让户主多交二个户头的钱,每个户头交15000。请问这个是那个部门要求交的呢?需要交吗?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政策执行。您提出的需要多交二个户头的钱,每个户头15000元的问题,是因在项目审查中发现有2个安置人员在签订协议前已经在我镇其他项目中进行过安置,这部分人员不符合项目安置条件,需要进行超选安置,超选一个人的标准是15000元。您可以到王泗镇人民政府社区发展办了解具体安置结算政策。
大邑县王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