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邓小刚
联系电话:18926595238
家庭住址:四川省营山县黄渡镇涌泉乡,泉水村7组。
就营达高速修路及村代表村书记之违法之事实,个人举报次数已有10几次,然每次举报都是由主持拆迁之书记,主任,代表,乡干部进行自查,从不举报人进行当面对质,此查即为自查,又怎会有果?调查之结果更是老调重弹,回复更是避重就轻,对人举报之事实更是置若罔闻不与理会。个人由土地被征前到营达高速路已修好,多次寄信上级机关,营山信访局,纪委,南充市纪委寄信实名据报,想让上级机关进行复查,还我等之公道,然县级信访局更是直接拒绝复查,纪委也是直接重新让镇级机关复查,个人由18年要求纪委复查以来,涌泉乡纪委说合并乡镇托起,黄渡镇镇府也是复查需要时间,一直了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