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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求助】四川大有卓为胡乱克扣员工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02 12:28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市委领导您们好!
我是由四川大有卓为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到成都富士康打工的一名派遣工,性质为小时工(协议28元/小时),于2020年9月6日入职富士康。今天12月2日,眼看工期已满,未能收到派遣公司协议的11月28日补发差价到账信息,却收到了12月7日补发差价和11月29日到该公司指定地点签字协商处理差价事宜的通知,为此11月29日,我们(约50人左右)按照通知陆陆续续到达其指定的地点,门面为德辉人力而非大有卓为,到达现场我们就与工作人员(该公司张总)进行询问,张总措手不及,打电话呼叫外援,怕我们闹事,叫来了该公司其他人员,其中包括公司老板(后经富士康驻厂C26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为公司老板),经现场工作人员(张总)交涉,在补发给我们的差价当中,要扣除我们的医保880余元和缴纳10个点的税(总金额为4374.34元,缴纳437.43元),并称为我们购买但又没有依据,只说了我们可以在支付宝和微信上面查询到,之后我们未查询到信息,为此,该公司的一系列不诚信行为让我们很难相信其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只不过是我们即将离职想坑我们的钱,肯请上级领导核查,眼下差价还未发放,我们要求退回已扣除的880元并足额补发我们的差价,如果已经购买,请求上级机关领导责令该公司提供给我们票据而且在电子社保卡当中能查询到缴费记录;同时我们肯请投诉其未按劳动合同之约定按时给我们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给予其惩处,感谢之至!!!!
大有卓为派驻成都富士康员工敬上。
诉求一:退回已扣除的880元个人所得税款及医保金。
诉求二:投诉其未按协议之日期按时发放差价。
诉求三:投诉其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及时为我们派遣工购买社保,请求核实惩处。

附件:1、视频为11月29日该公司老板现场解答不扣任何费用说明。
2、图片为大有卓为派遣公司联系方式及投诉内容当中涉及的相关证据。
2020年12月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09 10:40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表示您是大有卓为派遣公司的员工,被派遣到富士康上班。反映派遣公司在发放差价的时候乱扣税费和未买社保的问题。经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人员建议您到派遣公司注册地所在的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投诉。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2月8日13时35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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