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已经给了成都市金堂县出租车,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还多次说这个停车费没有交,也有缴费记录。这个公司的违法行为和对客人造成的损失,谁来补偿?我们都是手法功能,这几块钱应该是有的,重点是教过了。如果这个不能解决的话,我会找相关部门找到国家的相关部门处理好。
尊敬的颜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交通道路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可实行收费,县规划和交警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区城市道路内合理规划了一定数量临时停车泊位,按政策对所有规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您所在的金堂县的部份临时占道停车点在规划范围内。成都市金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成都东进淮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国有全资),金堂县的临时占道停车工作由成都市金堂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并向市民提供发票。街面临时停车位均是通过县交警大队统一审批公示,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县发改委【2013】131号文件执行收取(起步3元/两小时,15分钟内免费,后每增加一小时按1元/小时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未出现乱收费现象;如您的停车费出现多次计费,延时计费,您可向我公司提供您的车牌号,我公司为您核实后将未您做出核销处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交投公司,联系电话:028—8493334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敬请继续关心和支持该停车收费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