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今年10月于双流区万科怡心湖岸购入2期9栋的一套房子,购买时,销售跟我们宣称门前的建筑为艺术中心,同时出示了旧版本的怡心湖规划图。销售称该艺术中心仅12米高,且较为安静,不会影响后期高层欣赏湖景和居住。
但是我们在看到了艺术中心封顶的新闻后,发现艺术中心的规划已从怡心湖B区北区地块2移动至东区地块2,按照怡心湖12月1日发布会上的最新规划图,北区地块2由艺术中心变成了滨湖MALL。
针对此问题,希望领导能够调查万科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艺术中心现已封顶,那么在我们购买房子的10月时应该已经确定了选址的改变,但是销售依然以门前是艺术中心为由,欺骗消费者购房。同时,希望领导能明确告知目前怡心湖岸2期9栋前的北区地块2的具体规划,建筑高度,是否会遮挡看湖的视线。
我们为了湖景,付出了比周边、甚至同小区的其他楼栋更高的价格,愿意付出额外的价格完全是因为销售能看到湖的宣传,如果因为已知的规划改变,导致原本承诺的湖景无法实现,那万科是否应当承担虚假宣传的责任?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虚假宣传的问题,可向区住建交通局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区住建交通局查明后移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也可直接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