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邛崃市农村一义务兵退出现役,请问服役三年,现在自谋职业,个人购买社会,请问服役三年能抵三年社保吗?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1994年入伍,1997年退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曾经在部队服役的军龄,按国家规定安置就业的,计算为本人退出现役后首次就业参保所在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按国家规定不安置就业的(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计算为本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户籍所在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您可以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本人带上以下资料:《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武装部鲜章)、《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武装部鲜章)、《退伍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2月4日1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