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看新闻里上写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在这次疫情防疫工作中彭州市的辅警冲锋在防疫一线,直接面对未知的风险,辅警在防疫期间作为防疫工作者,为什么没有补贴?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来信人进行了核实,并向来信人讲解了相关法律程序和途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