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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多次反映东部新区草池镇违章搭建无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9 22:59 待回复

领导您好!

这是第三次写信投诉,上次是关于违章搭建的帖子查询码第一次为:2823457,第二次查询码:2833109.这次也是这个事情,第二次草池镇政府进行了回复,但是草池镇政府“不作为”只是把第一次的回复的时间进行了改变。这种欺瞒还能配地方政府官吗?还能造福一方吗?还能体现政府的公平公正吗?多次反映的事实反映到落实的时候就是白纸。

这个就是草池镇政府第一次回复的内容(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草池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9月21日现场调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因草池街道安顺街521号及利轩茶楼楼顶渗水严重,草池街道办事处村建环卫中心批准上述两处房屋在安全的前提下,房屋楼顶顶部采取搭建高度不超过1.2米的轻质材料(彩钢)进行防漏,四周不增加外墙。针对该两户房屋业主未经草池街道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楼顶四周增加外墙的行为,草池街道综合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5时20分叫停,并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看看我们的政府第二次回复(经核实,1.草池街道综合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原于2020年11月21日下午15时20分叫停,并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2.草池街道在执法过程中已取证,当事人有房屋加固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中明确标注房屋材料需采取轻质材料,且高不能超过1.2米。3.草池街道综合执法队一直在跟进此项工作,同时委托草池街道金鸡村村两委进行巡查监督。下一步,草池街道综合执法队也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这两次的回复都是时间改变,政府取证过程没有时间证明吗?敢不敢把两次取证的图片视频公布出来做对比?既然在回复中有突击抢建的行为怎么不制止难道要等出事故才能重视吗?这就是我们的镇府吗?

房屋的轻质材料有没有超过1.2米(现场进行测量没有),有没有随时的跟进事态问题,当事人如果还在搭建那就是挑战国家的法律法规,示威政府出具的整改通知书,难道政府对于强制的违章搭建就没有政策吗?还是对于反映的事实表面走过场。现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除恶务尽、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和防腐倡廉、警钟长鸣,许多连串的问题让人迷惑。

如果真的符合《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7章90条,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就应该进行公示透明化。如果不符合建筑那就请政府公平公正公示出来,不要今天去看了处罚了过几天又在开始违章建筑,这样不仅没有处理好违章建筑,反而体现出政府的胆怯,就连一次很小的违章搭建政府都无法处理好,可以想象现在的草池镇政府的“不作为”“唱官腔”希望这次是最后一次问政草池镇政府,草池镇作为东部新区离机场最近的乡镇都应该在统筹规划中做好模范,作为中国公民都在“知法”“懂法”“守法”。是不是这样的反映要一直反映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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