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能查看我的建言。
我要咨询的是城市公共停车收费是依据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公民的停车费。相关收费单位收的钱到了哪里去了?去向哪里?资金的使用明细是否接受社会的监督?
首先作为一名纳税人,不管企业或者个人,都缴纳了城市建设维护税。绵阳市城市停车管理公司打着国家公共资源的旗号,面向市民征收城市公共停车费,我们已经缴纳了城市建设维护税,为何他们公司还要二次征收?这属于是二次收费。
还有他们依据的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来征收这个停车费?
我们老百姓本身这样税那样税已经很多了,为何他们可以明目张胆的征收这个停车费?这个停车费到底有没有国家的法律法规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