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偿还债务,被起诉最后强制执行,执行号:(2017)川0104执恢256号,我的唯一住房已于2017年5月24号被锦江区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成功卖出,而限高至今未取消,已有两年,两年内无法拥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跟亲戚接济。恳请各位领导取消限高,给一条正常活路。如非生活异常艰难,不会占用公共资源麻烦各位。辛苦各位了,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承办人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了您的信访诉求,并立即进行处理。目前已取消对您的限高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