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2020年10月,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我想咨询一下我本人作为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和房产使用权以及拆迁政策相关的问题。
最近成都市武侯区金花街道马家河村面临拆迁,正在统计相关人口和房屋面积。宅基地和房产都是父母名字,我父亲去世多年,母亲上月刚刚去世。我于解放初期参与了土地改革,按当时政策分得了房子和宅基地,(当时包括父母我家一共四口人分到宅基地和房子)。1975年我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转为成都市城镇户口,其间一直瞻养父母尽心尽责,直到入土为安,我现已退休,户口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
请问成都市现在政策是什么?我依法享有怎样的权利?即我土改时分得的房产现在怎么样才能依法享有?
谢谢!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花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信访件已收悉,经核实按照现行政策,适合农村拆迁安置条件政策较多,需根据反映人的详细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带上户口簿到社区具体咨询。社区将结合具体政策情况予以回复。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