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主管部门领导你好!对于我前日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恳请国家政府职能部门主管部门给予回复时认真看清诉求人的合理合法正常诉求,并非打太极根本没和当事人本人联系核实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单方面就当事人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给予回复!与其这样的回复不如不回复,并且希望处理事件部门公职人员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透明!回复内容时还提到和我联系过我已知晓?我压根就没有收到你们政府职能部门就我的求助信息核实一事的任何联系!望领导核实敦促工作人员切实处理诉求人员的合法正常诉求以此为盼!
来话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在总府路上下客被民警处罚认为标志不齐全处罚不合理的问题。属地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到达现场进行核实,锦江区红星路全路段禁令标志齐全,红星路二段右转蜀都大都总府路禁令标志齐全完整,且当日您驾驶车辆在总府路违停过程该民警全程执法记录仪摄像,处罚过程合符程序规定,如您对此有异议可向成都市交管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