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科院一居民,目前我单元14户人,其中13户同意安装,一楼一户人家强烈反对,表面理由是影响采光,后来曾私下表示要求较大数额的赔偿款,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强制安装电梯?有无文件指导?比如上海市的只要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安装,无需在乎极少数的意见?或者明确给予低楼层限额的赔偿?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公园城市局急性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锦江区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依据市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C2018D134号有效期至2020年8月2日,目前接市级部门通知还是参照成办函C2018D134号文件执行,新文件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新文件对老年人的需求有优抚政策,新政策出来后,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即刻发各个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宣讲学习,并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020年11月27日15时30分,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办理结果,您对服务态度、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科028-61326577详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