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最后就业在成都,11月补助金说不通过,8月广东有交社保,我查询了我2011年3月回四川就没交了,我确定最后在成都上班啊,现在我要本人回来处理吗,来回不方便两个孩子,又怕回来要隔离,能不能把资料传就业局邮箱或者邮寄呢,麻烦领导尽快回复啊
来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核定,经办机构成都市。青羊区就业局工作人员在致电您时,您告知已将相应证明提交到成华区就业局,系统显示2020年11月26日16时04分成华区就业局已为其受理恢复发放。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27日13时24分电话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