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一个已经在成都高新区工作6年的普通打工人,一直希望能在成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最近的新政好像都在针对我们这类刚需,先是二手提税率,再是最近的新政,我一个工作6年 五年社保但是没落户的人直接成了3,4类刚需,对于只能买的起热门楼盘的真刚需来说,基本相当于判了死刑,为什么刚需还要分3,6,9等啊,在成都工作久的人难道不是才更应该享受优先资格吗?就算要有排号优先级,为什么不能按社保,户口年限来确定呢?
市民:
您好!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努力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支持职住平衡及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9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办发〔2020〕83号文件关于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等要求,经研究,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您关于完善无房家庭优先的相关建议意见,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认真梳理,科学分析,积极研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