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车辆时扣留非机动车,无任何凭证无扣车单,最后事故双方在交警部门协商处理完成,取车被拒,纵然是无证车辆我取回电动车电池应该是合理的吧!老百姓的私有财物就这样无凭无据进了交管部门,他们这是在干什么?程序有无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