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农民归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农民归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4 19:54 已回复

崇州到处都在搞土地整理项目,但老百姓想知道的是具体怎么搞法??是各个乡镇各搞各的?还是崇州市政府统一,补偿搬迁标准是否一致?如果搬迁住统建房?是怎么搬法?要是不要房,只想搬迁并退出土地,又是怎么补偿?望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让老百姓有多余的选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24 11: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户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是农民自愿参与,同意搬迁后可选择小区建房安置或货币安置。项目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指导村、社区或合作社组织实施,补助标准、建房标准按投资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户共同议定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同的投资人和不同区域的项目,形成的实施方案不一样,具体事宜请咨询您所在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