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到处都在搞土地整理项目,但老百姓想知道的是具体怎么搞法??是各个乡镇各搞各的?还是崇州市政府统一,补偿搬迁标准是否一致?如果搬迁住统建房?是怎么搬法?要是不要房,只想搬迁并退出土地,又是怎么补偿?望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让老百姓有多余的选择!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户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是农民自愿参与,同意搬迁后可选择小区建房安置或货币安置。项目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指导村、社区或合作社组织实施,补助标准、建房标准按投资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户共同议定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同的投资人和不同区域的项目,形成的实施方案不一样,具体事宜请咨询您所在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