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平台多次投诉2019年以前致和镇府就已经对致和镇梅花村2组成绵复线以西区域全部征收共计354.166亩,致和政府根本回答不出地批复文号是多少,批复时间,面积,范围?致和镇府每次却拿彭府公【2020】5号回复,2019年前就已经征收土地和202年有啥子关系?混淆视听欺诈百姓,企图以2020年的征地公告来掩盖2019年以前已经违法征地的事实,完全的胡作非为,不作为乱作为,欺压百姓,以掩盖违法征地的事实。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作出《关于蔡发会向市长公开电话所反映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隐瞒征地公告结案办理意见》。并明确告知来话人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该情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向来话人进行电话通知解释。
梅花2组属彭州市城市发展区域的天府中药城孵化产业园区,部分土地被征用,用于城市发展,故人均耕地减少。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