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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关于物业收取小区公共区域停车费和广告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4 08:21 已回复

市委市局领导你们好:
我所居住的简城镇逸水鼎城小区属老小区,现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局领导反应如下。
1、小区地面区域权属业主共有,物业对其小区地面业主公区域有进行停车并收取停车费和办理月卡。
2、小区对外开放停车,之前与物业公司及新成立的业委会人员反应该事宜,虽有半个月左右好转,但最终又呈原状,物业方回应称:“均询问门牌号,登记信息。”但在随后几次我暗访了解到,其车主均称未登记和询问且其中有很多是非本小区车主。(我利用不同同事的车进入小区泊车,结果只提醒车上要放电话号码。)
3、小区电梯内及一楼电梯口均安装广告牌与电子云广告终端,电梯均为业主公有,一楼电梯口也为共用,物业公司将其作盈利模式对外“招商引资”,且所有收益未分配至业主。
4、所有停车的车主在小区均不能提供其发票。
综上述,我认为逸水鼎城物业公司行为已违反其物权法与新民法典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此类情况在多个小区均“常态化”,恳请市委市局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办督察此类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01 17:1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逸水鼎城小区物业为四川悦华置地物业。关于您所反映的物业对地面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外来车辆停放未登记、小区广告公共收益未公示、停车费无发票的问题,经我局了解,该小区规划停车位严重紧张,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因此部分业主将车停放在小区公共区域,我局已要求物业对占用公共区域停车的业主进行劝阻,加强小区的车辆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并管理外来车辆的进出,对临时停放车辆做好登记工作。另,关于小区电梯广告的公共收益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定期将收益的收支情况向业主进行公示,您也可以前往物业办公室进行查询。对于停车费发票的问题,你可以直接与物业沟通协调。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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