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你们好:我于18年庄温江区林泉南街买金科天宸34栋102商铺,于19年7月8日交房。我于19年7月10日去收房,发现缺油污排放口,书面通知并拒绝收房,开发商不闻不问,我于今年5日30曰在问政四川投诉,8月5曰在温江区信访局投诉,至今没有收到整改到位书面通知
我的诉求二条第一支付违约金,第二、免出19日7月8到至今物业费!!
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科天宸A区”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金科展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19年1月由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金科天辰A区34栋102号商铺油污排放口整改问题。经查,目前建设单位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物业公司联系您,告知整改结果。
关于物业费用问题:按照《四川省物管条例》第五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局责成物业公司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物业公司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做实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尽最大努力让网友满意。
四、与您联系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25日10:50与您联系,将情况告知与您,您对我局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