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温江区 » 失地农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失地农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3 20:32 已回复

尊敬的温江区委领导您好:我是温江区柳城新华村名,我们是失地农民,在2007年被自动转为居民户口,当时没有给予任何生活补助,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社保等等!请问现在能给予我们生活补助和办理社保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6 17:06

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系柳城街道新华社区六组居民,2017年因“城南”项目失地,柳城街办及新华社区已按政策要求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区人社局。因您未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进行参保,导致未享受到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缴费年限,现无相关政策可补缴失地农民社保参保缴费。建议您通过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后按其参保险种类型享受对应的社保退休待遇。
11月25日11时29分,柳城街道民生服务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沟通并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