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你好
我是大同镇钟山村(原水口镇钟山村)村民2组村民,2017年,因环保要求,水口镇镇府要求我们当时喂猪的农户,将自家的粪坑改造为更为环保的化粪池,并承诺改造完成通过验收之后,根据化粪池的大小,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为响应政府环保要求,我们积极改造,化粪池当年就通过了水口政府以及邛崃环保部门的验收。
从2017年到2020年,3年已经过去,说好的补偿,一分未发,联系水口政府也不积极回应,总是各种借口推诿。现在,连水口政府也不存在了,活生生将此事拖成了遗留问题。
敢问政府是真的在关心农民么?只见排污重罚,未见积极整改补偿。政府承诺不兑现,诚信何在?
希望政府认真履行当年承诺,积极补偿,农民挣钱不易。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大同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发展养殖业必须配套蓄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且大同镇地处邛崃市城市饮用水源地上游第一属地镇,保护水环境及饮水安全尤为重要,因此大同镇一直以来均要求养殖户配套修建沼气池、蓄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为减轻修建农户负担,大同镇也将同步申报成都市级相关建设奖补项目资金,也就是您所说的蓄粪池建设补贴。
因政策调整,全市蓄粪池建设补助政策取消,经多次协调,到目前仍无新的政策项目资金来解决此问题。后期,大同镇将继续对接上级部门进行研究,如有新政策大同镇将第一时间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您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26日11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